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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的郑重声明

近日,我院获悉,某些网站和单位未经合法授权,以“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的名义发布招生信息并招收学员,这一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我院正常的招生秩序。为了维护我院的声誉,保障报考学员的合法权益,我院特声明如下:

一、我院是电子科技大学唯一从事继续教育(网络教育、职业教育)的授权单位,只有正式获得我院授权的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继续教育函授站和国家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才有资格开展招生宣传。除此以外,我院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者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任何在淘宝、京东、天猫及其他网络平台上以我院名义招生的行为均为违规行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我院网络教育坚持规范管理,注重品牌质量,对招生录取、教学管理、毕业考核等环节均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我院网络教育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业余学习。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弹性学制4.5年;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弹性学制7年。学员在授权的学习中心经确认(移动手机短信确认和现场身份确认)报名,参加入学考试被审核录取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且考试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后方可申领相应毕业证书。网络等媒体上出现的类似 “全程无忧轻松拿证”、“交钱拿证、全程托管”、“包过班”、“包毕业”等招生广告均为虚假宣传,请广大学员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欢迎广大群众向我院及时反映,或向公安机关举报类似违法诈骗行为。凡是通过我院未授权的任何机构报名的学员,无论何时查出,产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依法予以撤销。”

四、我院授权的校外学习中心与未授权的中介机构合作招生的,一经核实立即暂停招生资格,取消招生授权。

五、我院授权的学习中心(函授站)及国家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及联系方式可在我院网站上查询,请广大学员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六、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相关联系方式如下,欢迎广大学员咨询。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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