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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分认定和转换 让教育在共享中发展

9月1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提出到 2020 年,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体系更加完善,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人才成长“立交桥”逐步完善,继续教育、终身学习资源更加丰富、方式更加灵活、渠道更加畅通,为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这一工作目标。 此次《意见》正是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作为重要指导思想,而共享也正是学分认定、转换体系中突出的精神内核。

推动各类高等学校之间学分认定和转换,支持同区域、同层次高等学校按照自愿原则,采用协议、联盟等方式,通过课程互选互认、开设公共课、学生交流、联合培养等形式,进一步打破了高校间的围墙,推动了各高校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有利于高等教育的均衡化发展,也让更多在校大学生享受比以往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

探索非学历学习成果学分认定和转换,鼓励将各类高等学校学生和其他学习者的职业经历、职业培训、资格证书、在线学习和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科学研究等转换成相应的课程学分,拓展了人们对于高等教育这一范畴的认知,学历与非学历教育间的资源共享,实质上是高等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之间的共享,真正让高校与社会这所大学连接在一起,为受教育者的成长、成才指明更为多元化的道路。

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促进开放大学学分被更多高校认可,利于进一步推动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其实现共同进步,打造更为畅通的高等教育立交桥”。随着时代发展,自考、开放大学等一系列成人教育的使命也在发生变化,通过学分互认,将各类高等教育形式进一步整合,也就进一步利用高校资源带动了各类高等教育形式的发展,使普通高校以外更庞大的学习人群共享到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

推进学分认定转换体系的建设虽然是以高等学校为主体,却牢牢把握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基本原则。因而这项工作既是多个教育主体、多种教育形式之间的共享,也是将各类教育资源互通,从而让更广泛的受教育群体共享高等教育的发展成果,并使之惠及更多民众,真正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北京考试报2016-09-28 14: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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