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宝安区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宝职〔2017〕87号
各预选供应商:
为落实宝安区2017年“素质工程金钥匙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宝安区技能人才工作方案》,请认真阅读并根据方案具体要求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
2017年11月27日
(联系人: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 黄斐斐 29995112)
2017年宝安区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7年我区实施素质工程工作,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素质工程金钥匙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宝素质组[2017]5号)和《深圳市宝安区素质工程专项经费2017年使用计划》的通知(深宝素质组[2017]3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围绕我区产业发展需求,针对我区350万产业工人,开展产业技能人才培训,为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1、培训对象为在宝安区生产型企业就业的企业员工或在宝安常住的常住居民;
2、本方案开展8个项目的培训,共计培训1200人;
3、每人当年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培训;
4、每个项目每家企业招生人数不得超过企业总人数的3%,每家企业招生上限不超过50人。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
面向在宝安区就业、常住的技能人才开展工业机器人设计与管理、民用无人机操控、智能机械手控制技术等8个项目的培训,具体项目及学时详见附件1。
四、委托方式
1、按照我区职业培训和社区教育政府补贴培训预选供应商实施制度和自行采购实施制度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承办机构在预选供应商中产生;
2、项目委托通过局采购小组在申报项目的预选供应商中选出承办项目的机构;
3、委托步骤为:发布公告-征集机构和方案-职业训练局采购小组审定--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签订委托协议。
五、工作步骤和分工
2017年技能人才实施工作分为调研准备、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三个阶段。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7年9月-10月)
1、调查摸底。开展广泛的社会、社区、企业、机构的实地调研。
2、制定方案。根据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5月)
1、组织项目委托。发布公告,在预选供应商中接受申报,经局采购小组组织评审后由局长办公会确定承办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2、开展培训,全程督查。承办机构广泛招生,精心设计课程,精选师资,合理安排时间,认真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过程中,机构须根据《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2017年督查评价和专项资金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项目评估部或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现场、远程督查,自觉执行督查评价与专项资金验收的工作要求。对检查、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项目评估部参照《宝安区职业培训和社区教育政府采购预选供应商制度实施方案》相关条款的要求提出警告,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做出整改等。问题严重的由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项目评估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局长办公会同意后执行。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7-8月)
1、建立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各承办机构应及时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将培训办班计划、课程安排表、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以及其他培训图文、视频资料、培训项目考核成绩等报送第三方督查机构。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委托督查评估第三方机构按照《关于印发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职业培训和社区教育分类项目培训教育机构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宝职[2017]86号)对培训全过程进行督查评估及培训材料初审;培训结束后,由督查评估第三方机构向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项目评估部提交评估报告。
2、检查验收。将资金申报材料交由专项资金验收第三方机构,专项资金验收第三方机构根据资金申报材料及评估报告进行材料复核和资金验收后,向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项目评估部提交资金拨付凭证。
3、办理培训经费补贴。实际补贴标准是经预选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费率进行核算后的实际金额,培训结束后按照符合出勤率要求和考核合格的人数进行补贴。
六、申报方式和有关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机构盖章),要求在方案中体现招生渠道、教学大纲、课程安排、师资配置、上课地点等要素,突出特色亮点;
2、授课师资情况介绍;
3、每个项目分为50人/包,可以同一个项目申报多个包,但每个机构限申报上限不超过5个包;
4、封闭式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务必清楚明白;
5、正式发文后将通知发各预选供应商,有意向申报项目的供应商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表及其他资料原件扫描报送邮箱vtb-zhypxb@baoan.gov.cn,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999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