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成人高考报名及考试时间须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招生
秩序,加强考试综合治理,深入实施高校阳光工程,确保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根据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精神,结合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
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5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安全体系,确保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各市、县(市、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按照《通知》
精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实施。一
是要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
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精神,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发挥好国家教育统一考
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舞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
境”以及“打击替考舞弊”等专项行动,强化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各地要重点加强对利用无线电通
讯工具、互联网等传播手段涉嫌泄密、舞弊、诈骗等有害信息的防范和封堵,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无线电设备等现
代技术手段进行团伙舞弊等严重舞弊行为。考试期间,各考点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试考场。
二是狠抓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安全保密工作措施。各地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
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要求,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认真落实保密措施,切实把试题试
卷安全保密工作作为考试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的工作常抓不懈,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各市、县(市、区)要进
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对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大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的工作力度,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各
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考题泄露、考卷丢失、被盗以及其它影响考试安全的恶性事件。三是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良
好秩序。各市、县(市、区)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2007〕3号)
的要求,在报考期间以及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位考生尽知考试纪律守则和考试违规违纪处
理办法。报考时要求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后要为考生建立诚信档案。要进一步加强考前宣传工作,弘扬“诚
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违纪必究、舞弊必惩”的考试环境,促进考风考纪的根本好转。要采取人防
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的综合措施,加大考试检查、监督的力度。特别要强化考风考纪薄弱地区的管理,重点防范和打
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舞弊事件。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人员、涉密人员的教育培
训和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舞弊等恶劣行为的发生。要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考确认、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
及时进行信息对比等措施严防替考,维护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四是要落实成人高考工作责任制,签订好成人高考工作责任书。
为确保成人高考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确保成人高考考试安全有序,各市、县(区)教育局以及考试机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责任到位,责任落实。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各考点要逐级签订成人高考考试安全责任书,考点要与各监考员签订
成人高考考试安全责任书。其他重点岗位如保密人员、主考均须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签订成人高考考试安全责任书和保密工作
责任书。五是制订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地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做
好考试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确保快速妥善处理各
类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二、合理设置报考点,严格报考资格审查,认真做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考工作
各市要根据本市往年成人高考报考人数及历年报考人数增幅比例情况,合理设置和安排本市成人高考报考点,方便广大考
生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各市和各报考点在报考工作开始前,必须为报考点配置好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和指纹采集设备,加强对考
生基本信息的核对,确保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成人高考报考点的管理,规范报考点报考组织工作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报考点必须
确保考生报考信息数据安全,尊重考生报考意愿,严禁擅自篡改考生报考志愿。
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报考点工作人员的培训,根据《广东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件1)的要求,
严格制定报考办法,严把报考资格审核关。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考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
格。对证书有异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验证有效结果的,不能参加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点工作人员工作不
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考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三、加强招生管理,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严格规范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秩序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计划分开编制的办法。成人高考报考前,各高
校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汇总公布,组织考生报考、填报志愿。报考工作结束后,各高校根据考生报考
情况编制招生计划。各成人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
要求,做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的编制工作,成人高等学校年度招生专业目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向社会
公布。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高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的招生承诺,不得随意取消或变更已经向社
会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高校如有个别招生专业确因上线人数不足不能单独成班时,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可以削减
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但招生高校必须妥善解决该专业上线考生的遗留问题。在录取过程中,省外招生高校调入和调出招生计划,
必须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并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和录取系统中进行调整。
各成人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的精神,
增强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意识,坚持以业余学习形式为主的办学方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
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要根据在职从业人员深造和社会经济建设对
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学习形式,调整教学内容和专业结构,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要注重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
性,学习形式以业余和函授为主,充分发挥成人高等学校的办学特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要以加强监管、提高教育质量为核
心,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严禁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招生等行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促进函授站(点)
更好地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服务。
成人高考考试科目见《广东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高中起点本、专科的数学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
专升本数学科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二)。
为切实保证新生质量,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考生统考科目
成绩和招生高校招生生源计划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分招生层次和类别划定。
四、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各级招生部门、各成人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加大信息公
开力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考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等学校办学资格、办
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使“阳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态化。对于可能影响
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考阶段履行告知义务;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
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
被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学籍。颁发本科毕业证时,发现学生所持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为无
效毕业证书的,不得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消其学籍。
五、提高思想认识,严密招生工作程序,积极落实好国家成人本科教育优惠政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
构的重大意义,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试行)》(教学厅〔2009〕6号)的要求,严密工作程序,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切实提供周到便捷服务,确保国家对普通高
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4。
六、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确保成人高考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招生部门、各高校(函授站、点)要把严禁招生乱收费及违规录取、严禁组织考生跨省报考、防范有组织的群体性
舞弊行为、严禁举办“先上车后补票”的成人大专套读班、确保考生信息准确,作为今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点内容
抓实抓好。成人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任何个
人、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高校(函授站、点)一律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异地报考。严禁成人高等学校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
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在校生参加成人高考。成人高等学校不得以大专学历教育名义介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
生宣传、录取和教学活动。各成人高等学校要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等行为,严禁在招生宣传中
以模糊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及通过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生源等行为。凡未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高校、明令暂停招生的高校以及
未经广东省教育厅同意备案的函授站,均不得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同时,严禁乱办班、乱招生、随意许诺颁发
学历文凭及任何形式的先入校学习次年再参加考试的违规行为的发生。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不得招收试读生、旁听生和超前生。
凡违规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将给予压缩招生规模,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的处罚。各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
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函授站(点)的管理和监督,凡发现组织考生跨省报考和违规办学的,一律取消举办教育培训、
函授教育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各成人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和照顾加分条件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必须取消
其入学资格,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高校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举报和申诉管理机制,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举报申
诉工作平台,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应群众的举报和申诉。
广东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
2015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高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
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等学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
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层次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
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可采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最短学习
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等学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
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办学类型、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
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等学校应对招生简章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
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确定,报教育部备案。
部属、外省、本省各成人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层次招生专业及计划,经主管部门或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有关成人
高等学校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使用“全国成人高等
学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互联网上编制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
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并按“系统”中提供的专业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各成人高等学校根据
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的工作部署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成人高考结束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等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汇总分发的各成人高等学校在广东招生专业信息,核对和规范相关信息后于考生报
考前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不含专业计划数)。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高校及专业不得安
排招生。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高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的承诺,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
公布的招生专业。因特殊原因需取消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妥善解决该专业上线考生的遗留问题。
(三)各成人高等学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和函授学习为主的特点,
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
学生的普通高校将取消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四)省外成人高等学校在我省设置函授站(点),须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对于未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函授站(点),广
东省招生办公室一律不准予招生。各成人高等学校业余形式招生计划不得安排跨省招生,培养地点须在学校所在地。
(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要求,医学门类中的临
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
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六)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本科专业及高职高专专业必须为本校经过教育部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
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的专业;成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的招生应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
专业目录(试行)》执行,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报考前,通过广东教育考试院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信息,在录取
前公布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录取时,各学校在不突破教育部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已公布专业的招生计划,本省成人高等学校计划总数调整须报省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执
行。各录取批次的高校在每批录取开始前,可根据生源情况向计划主管部门申报增加招生计划,并在每批次第一次投档前,
将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置入录取系统。每批录取期间,不再办理计划增加手续。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
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员。
5.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
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
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
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
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二)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外国侨民。
(三)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考手续。
四、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时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预报考时间:9月10日-15日,
正式报考现场确认信息时间:9月16日-20日。
(二)2015年成人高考考生采取网上报考方式,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符合照顾录取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办理
报考手续。高校单考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兵役退役、“下基层”服务期满的成人本科教育免试生的报考时间及报考
方式见附件4。报考分网上预报考和正式报考现场确认信息两个阶段。考生如果只进行了网上预报考,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
报考点确认,则报考无效,不能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
(三)考生网上报考流程。
1.考生预报考时,须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考系统”网页,通过报考系统
了解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报考须知、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
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考生类别、考试科目组、报考志愿等)。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升
本的考生还必须在网上输入专科毕业证书编码、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专业。
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学校及专业等志愿信息。
3.选择考试县(区)。
4.核对所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牢记网上报考系统生成的预报考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预报考号是考生在现场
信息确认和照相以及后期查询信息的重要信息)。
5.考生网上填写的报考信息和志愿信息在网上报考期间和修改信息期间可以自行修改,但现场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准修改。
考生在预报考时须认真填报有关信息,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务必对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进行最后的核对,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
6.在规定的时间段携带二代身份证(或三代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到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进行电子摄像、指纹采集,办
理确认报考手续。
7.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团粤联发〔2015〕39号)的文件精神,报考“圆梦计划”的新生代产业工人应按要求与9月10日前登陆“圆梦计划”
官方网站报考,并在省招生办规定时间内进行成人高考预报考和到报考点办理正式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后,
“圆梦计划”报考资格、圆梦学员资助名单的确认工作按团省委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填写志愿前须在网上认真阅读《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信息》,查询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报考志愿是招生
录取的依据,考生必须慎重填报,网上报考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
2.志愿栏分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其中,专升本层次设两个高校志愿,高起本层次只设一个高校志愿,高起专脱
产班设二个高校志愿,高起专非脱产班设三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单报本科,也可兼报专科,兼报专科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在参加专科录取时,以语、
数、外三科总成绩作为专科录取总成绩。专升本考生只在专升本栏填报,高起专考生只在专科栏填报,高起本考生可在
高起本、高起专栏同时填报。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必须与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组相一致。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需交验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公
安派出所户籍证明,现役军人需由政治部出具介绍信)。
(二)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
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我省成人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指报考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但在2016年春季入学报
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此类考生获取毕业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底),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考时需
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学期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
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考时
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三)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须交验高中毕业证书(中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证明)。
中职、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8月底前毕业)报考,须交验市级以上(含市级)考试招生机构盖章的中职、技工
学校录取名册。
(四)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还应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
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
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由安置地县(市、区)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六)符合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照顾政策的考生,报考时需交验本人户口簿。未能在规定时间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的,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七)报考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及免试申请。
六、报考办法
(一)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并参加考试。任何成人高等学校、
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报考考试。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山
区县的考生可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指定在一个山区县的报考点报考,并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考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
考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三)各报考点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把好报考关。各市招生办公室必须指定一
名负责人负责审核报考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考生毕业学校证明以及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由
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同时要做好考生工作单位、毕业证书发证单位(毕业学校)的记录。今年各专升本报
考点继续实行在报考现场通过教育部学信平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在报
考信息确认现场,要提前知照专升本考生通过短信等方式获取查验专科学历证书的查询码,再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在报考点
现场连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输入证书编码、姓名、查询码、校验码
后,查询考生的学历证书是否真实有效。若在教育部学信平台无法查实的,则须书面通知考生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
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验证,在10月31日前向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提交验证结果,过期未提交验证结果并因
此影响考生本人录取的,不再予以补录。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考、考试、入学资格的,何时
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考生不及时验证,造成考生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
生自负。
(四)各类考生要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生办公室指的报考点现场确认信息及确认报考资格,进行
电子摄像、指纹采集,并交纳报考费。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报考时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按照教
育部颁发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制作。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的报考信息、志愿信息、身份
证信息以及成人高考成绩等。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考表,并对其真实
性和准确性负责。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考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
落选的,其责任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
理工、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史、外语、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高起专:
文、理、外、体、艺类:语文、数学、外语。
3.专升本: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其中,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1)理工、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2)文史(含外语类)、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3)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4)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5)教育学类(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6)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7)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二)报考艺术和体育专业,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凭准考证于10月9
日至11日到所报学校参加考试,考生考前应向学校咨询具体的加试安排及要求。各招生高校应于10月18日前将专业加试合
格考生成绩库按招生层次、科类分类列表,按考生号从低到高排序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
版生成excel表发到ksy1204@163.com,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审核考生录退。
(三)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要求命
题。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成绩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
时间为150分钟。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八、考风考纪建设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
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
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以及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公安部《国家教育考
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修正)》(教育部令第33号)、《转发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舞弊等行为的通知》精神,制定严
密的管理办法,确保考试安全,防范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考试环境。
(二)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招生考试管理水平。各级招生部门要选派公正廉洁、认真负责、熟悉业务
和不徇私情的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教育,加
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及其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起对招生考试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评价制度。要认真抓好监考
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消灭冒名顶替、试卷雷同的管理目标落实到每一个主考和监考员。要加强对金
属探测仪使用的培训工作,严格按金属探测仪的使用规范,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考生不携带违禁物品
进入考场。要建立和健全奖惩制度,把监考业绩考核与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年度考评等结合起来。对工作质量高、敢于制
止和登记考生违纪的监考员应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不负责任、放松考场纪律的监考员应坚决撤换,并视其情节给予行
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诚信守纪的文明考风。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报
考时须通过网上报考系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各市、县(市、区)招生部门要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
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努力在广大考生中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
的考试理念和文明风尚。
(四)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各市、县(市、区)招生部门和考点要把试题保密工作作为
成人高考的头等大事来抓实抓好。要明确试卷、答卷安全保密责任人,落实责任制。要选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参
与保密工作,切实加强试题运送、试题存放与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保证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
(五)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原定点考场)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全国教育
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设置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考点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成人高考必须安排在已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的广东省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
九、评卷和考生考务要求
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考生必
须自备2B铅笔、中性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考生必须在试题各题目规定的作答区域内作答,超出规定的作答区域作答,其答
题无效。考生考试成绩由县(区)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具体考务要求见《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
十、录取
(一)2015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关网上录取安排及登录网址另文通知。
(二)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将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三)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
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高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
的处理。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高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
政策规定的行为责令高校予以纠正。各招生高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四)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高校招生计划数分招生
层次和类别划定。考生一般按统考科目的总分录取。对加试科目等要求,由各成人高等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上
向社会公布。
(五)各招生高校于10月18日前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提交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录取时,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
参加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向招生高校投档,招生高校按考生参加加试科目以及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
能录取。
(六)招生录取批次设为第一批专科起点本科,第一批高中起点本科,第二批专科脱产班,第三批专科函授、业余班。
(七)录取时,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考生高校志愿顺序(即志愿优先原则)和学校招生计
划,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以一定比例将考生电子档案投给学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八)在录取阶段,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调整录取分数线后未完成计划的高校,
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开剩余招生专业和计划,向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
(九)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
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高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
(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高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
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
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下基层项
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省
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1月上旬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设立报考点组
织报考,1月底前高校完成录取工作,免试录取的成人本科教育新生与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16年春季入学。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高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
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名单见附件3)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8)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一律不得录取“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
(十一)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
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招生高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
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招生高校直接寄送
至被录取的考生。
(十二)成人高等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不报到新生的注销。
(十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普通与成人高考考试等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0〕122号)的规定,成人
高等学校录取费每生50元。各录取学校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凭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纳现金或办理汇款
手续(往年余款可冲减)。未缴纳录取费的,不予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
国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应公布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与申诉渠
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
政策类别、资格条件、录取优惠分值等。各成人高等学校在招生录取结束后,要公示考生录取专业。公示的信息自公示之
日起保留半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
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十二、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2016年2月底至3月初入学。
(二)新生入学时,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专升本的新生(含应届专科毕业生)还须提
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照顾政策录取的新生还需持有关证明原件。新生入学后,成人高等学校应对已经报到的
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招生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
案。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做好对新生身份及报考资格、照片等方面的
复查工作。要加强对本省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核查,对专升本的新生还要重新审验专科毕业证原件,并与录取
信息记录核对。
(三)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须与高校签订内容为所持毕业证真实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责任书。
学生签订的责任书由录取高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
(四)未能提供专科毕业生证书原件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对不能提供真实毕业证或不签责任书的考生,
高校要一律清退,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名册上进行注销,否则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十三、招生纪律
(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惩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对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舞弊行为,
要坚决按照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招生考试违规案件坚决予以曝光。要大力宣
传和表彰坚持原则、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广东省严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加强招生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严格
按照招生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
良好形象。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
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
十四、其它
对违反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本规定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1.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名单
注:带★的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
广东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实施办法(试行)
为落实国家成人本科教育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
》(教学厅〔2009〕6号)要求,制定我省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高校
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等学校),且2015年
有专升本层次招生计划的本省成人高等学校均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免试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成人高等学校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本校实际自行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各校招收
本科免试生的专业包含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报考须知及招生专业目录》的第一批
专科起点本科招生专业中。考生报考时可在广东省成人高考报考系统查询相关的招生高校和专业。
三、招生范围、条件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下基层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
地级市招生办审核报考资格,招生学校审核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学习。
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半。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08年起,服务
期限2-3年)、“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2006年起,服务期限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003年起,服务期限1-2年)、“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2003年起,服务期限1-2年)、“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06年起,服务期限3年)。
四、报考办法、时间、地点
报考时间:2016年1月4日至5日。
报考办法:凡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分别由国家及地方相应
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及复印件)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报考时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持
“退役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持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持广
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
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持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广东省大学生志愿
服务山区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持山区计划广东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广东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代章)
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持省教育厅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负责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验证。
报考方式:考生报考采用网上预报考、报考现场信息确认的办法。网上预报考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5日-6
日,考生预报考网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报考网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本人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报考
现场办理信息校对、电子摄像、毕业证验核、退役证及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验核、缴费等手续。专科毕业证验核按照
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升本考生学历验证要求进行。
五、报考审核及录取
报考审核及录取: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及专科毕
业证、退役证进行认真审核,招生办负责人及审核工作人员要在考生提供资料的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审核通过
的考生报考材料(含确认后的报考表、项目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汇总后,由地级
市招生办公室于2016年1月9日前报送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再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复核后通知各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各
成人高等学校按招生计划及报考人员填报的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2016年1月14日至15日登录成人高等学校网上
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成人高等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
公室审核批准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入学
免试录取的成人本科教育新生和2015年成人高考新生统一于2016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
新生进行复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由招生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